p> 我递毛巾:“擦擦。”
他接过,却没擦头,而是蹲下去,轻轻擦自己鞋底的泥水。
我一愣:“不用管。”
“弄脏你地板。”他声音很低,“你……已经让我进来了。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。”
我站在原地,没动。
他认真地擦着,动作笨拙,却一丝不苟。那块表在他手腕上晃着,铂金在灯光下泛着冷光。
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杂志上说他是“最冷血的并购手”。
不是因为他凶,而是因为他太精确。连失忆了,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,他还在本能地维持秩序——擦鞋底,护外卖,记线条的对称。
这样的人,本该活在顶层会议室里,俯视众生。
可现在,他蹲在我这间漏雨的出租屋里,用毛巾擦着鞋底的泥,像在完成某种赎罪仪式。
我转身去翻柜子,想找件干衣服给他。
背后传来一声轻响。
我回头。
他站在桌边,手里拿着我昨天扔在桌上的那本旧杂志——就是封面有他的那本。
他盯着封面,手指慢慢抚过自己的脸。
灯光下,他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