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狼,可怜虫。
程砚洲整整三十年的付出,从一个一无所有的赘婿,到把沈氏打造成市值超过十万亿的商业帝国;从每天被沈家人冷嘲热讽,到降服沈家一众宵小,成为整个商界都尊敬的“程总”;从对沈梦溪一见钟情,到最后被她亲手毒死……
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沈家,给了这对母子。
最后得到的,却是“你好狠的心”这样的评价。
这三十年的真心,终究是喂不饱这两只白眼狼。
程砚洲这才真正体会到悲凉。
他想复仇,给这对母子一点颜色瞧瞧。只可惜,他只是一缕残魂,甚至连呐喊,对方都听不见。
一种无力感袭来,让程砚洲感到厌倦。
“让我死了吧!”程砚洲的灵魂呐喊着,“为什么让我干瞪眼,哪怕真的让我变成一条疯狗,我也得让他们得狂犬病……”
就在程砚洲的灵魂忍不住摇头,想要彻底斩断这最后一丝牵绊的时候……
突然,一股奇妙的力量包裹住了他。
那力量很温暖,却又带着极强的拉扯感,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,要把他从这片黑暗中拉出去。
程砚洲的灵魂感到一阵诧异——难道,我要转世投胎了?
还没等程砚洲想明白,那股拉扯力突然变得无比强烈,他的眼前瞬间一花,意识像被投入了旋涡,天旋地转,所有的画面、声音、情绪,都在一瞬间消散殆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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