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像是一块浸透了墨汁的厚重绒布,沉甸甸地盖在了杨司寨的头顶。
这里没有城市里那种把天空烧成橘红色的霓虹灯光,只有漫天星斗像是被打翻的钻石盒子,
稀里哗啦地撒了一地,亮得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寨子中央的坝子上,篝火已经烧到了最旺的时候。
干枯的松木在烈火中噼啪作响,每一次炸裂都迸射出成千上万颗金红色的火星,
它们盘旋着上升,像是要飞去跟天上的星星汇合,却又在半空中力竭熄灭,化作温热的灰烬落下。
几十张方桌顺着坝子的走势拼成了一条蜿蜒的长龙,桌面上摆满了刚出锅的硬菜。
酸汤鱼还在陶盆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,红亮的汤汁翻滚着,
酸辣的热气混合着老腊肉那种特有的烟熏味,霸道地钻进每一个人的鼻子里。
糯米饭是用木桶蒸出来的,白生生、油汪汪的,看着就让人觉得肚子里那只馋虫正在疯狂地打滚。
路明非坐在主桌的位置上,左边是诺诺,右边是正在跟一只烤猪蹄较劲的诺顿。
被一群穿着青布衣裳的苗家汉子当成救苦救难的神仙,路明非到现在还有点不适应。
“神仙老爷,吃菜,吃菜!”杨正安那张满是沟壑的老脸上堆满了笑,手里端着酒碗。
“杨寨主,叫我小路就行,真别叫神仙老爷,折寿。”路明非摆摆手。
但他的话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,反而被一阵高亢的歌声淹没了。
杨向氏带着一群苗家姑娘走了过来。
她们穿着盛装,银饰在火光下闪得人眼晕,手里捧着自家酿的米酒,
一边唱着听不懂但调子极高的敬酒歌,一边笑盈盈地把客人围了起来。
这是苗家着名的“高山流水”。
诺顿首当其冲。
这位曾经在青铜城里孤独地铸造炼金刀剑的龙王,此刻完全是一副乐不思蜀的德行。
他对于“神仙”这个称呼接受度极高,可能是以前被叫惯了吧。
“好!满上!”诺顿豪气干云地一拍桌子。
那架势仿佛他不是在喝村酿的米酒,而是在喝两万美金一瓶的罗曼尼·康帝。
姑娘们也不含糊,一碗接一碗地往下倒,酒液连成一条线。
诺顿仰着脖子,喉结上下滚动,硬是一口气干掉了一整坛。
“痛快!”诺顿把空坛子往地上一墩,满脸通红,眼睛亮得像两个小灯泡,
“这酒够劲!比……比那啥马提尼带劲多了!”
路明非在旁边看得眼角直抽抽。
“你这家伙这么能喝吗...”
还没等路明非吐槽完,火力就转移到了他身上。
杨春桃端着一只粗陶碗,脸蛋红扑扑的。
她挤到路明非面前,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光,看得路明非心里一阵发虚。
“路哥哥,我也敬你一碗。”声音脆生生的。
路明非本能地想推辞。
他酒量其实一般,属于那种喝多了就会满嘴跑火车或者抱着电线杆痛哭流涕的类型。
但在这种场合,面对这样一个满眼都是崇拜的小姑娘,拒绝的话,怎么也吐不出来。
“那个……春桃妹子,你路哥哥我不胜酒力……”路明非试图做最后的挣扎。
“路哥哥是神仙,神仙怎么会醉呢?”杨春桃眨巴着眼睛,一脸的天真无邪,“而且这是阿妈亲手酿的,甜着呢。”
“喝!喝!喝!”周围的苗家后生们开始起哄,节奏感十足的拍掌声像是催命符。
路明非一咬牙,心说死就死吧,S级混血种的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