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萨莫奈人再能打,也架不住没饭吃,打了三次“萨莫奈战争”(前343年-前290年),最后还是乖乖认输。
有意思的是,罗马对萨莫奈人也没下狠手,反而给了他们“拉丁权”——简单说就是“半个罗马公民”:能和罗马人做生意、结婚,但不能当官。萨莫奈人本来以为会被赶尽杀绝,没想到还能保留自己的部落习俗,顿时觉得“跟着罗马混,好像也不错”,后来还成了罗马军团里的“山地特种兵”,帮罗马打了不少硬仗。
就这么着,罗马用了几十年时间,一边打一边“收小弟”:打服了伊特鲁里亚人,让他们当“有钱小弟”;收服了萨莫奈人,让他们当“能打小弟”;中间那些“墙头草”拉丁城邦,见罗马越来越强,也纷纷主动投靠,还抢着要当“全票公民小弟”。到公元前290年,整个意大利中部——从西边的台伯河下游,到东边的亚平宁山脉,再到南边的坎帕尼亚平原——全成了罗马的地盘。
这时候的罗马,再也不是之前那个“只会窝里斗的小城邦”了:手里有能打的军团(光萨莫奈人组成的军团就有好几支),兜里有伊特鲁里亚人缴的税,地盘上的人还都愿意跟着干。用现在的话说,罗马已经成了意大利半岛的“区域小霸王”——接下来,他的目光自然就投向了更南边的“肥肉”:那里是希腊人建的殖民地,也就是后来让罗马遇上皮洛士的“大希腊”地区。
你可别以为罗马光靠“能打”就当上了大哥,其实他的“套路”比拳头还厉害:不把被征服者当“外人”,反而给他们好处,让他们觉得“自己人比外人亲”。这种“打一巴掌给颗糖”的招,后来还帮罗马征服了更多地方——当然,这都是后话了。

